《人生教會我的事》

──見解概要──


一歲: 冰淇淋味道很好。

九歲: 酒精的味道很差。

十一歲:我的意識狀態改變了。

十八歲:我意識到人類其實並不是周遭最強大的生物。

二十歲:我父親間接死於聯邦調查局手下。啊,老大哥的威力真是無遠弗屆!

二十三歲:愛具有治癒的魔法。

二十五歲:距离觀察屍體是反思自己命運的絕好機會。

二十七歲:信任是數一數二珍貴的禮物。

二十八歲:墜入愛河很簡單;保持戀愛需要持之以恒的行动。

三十六歲:偶而,我們可以扮演像神一樣的角色。然而,大多數的時候, 我們其實是盲目和 舉無輕重的。

四十八歲:購物是投票的一種形式──當你購買物品,
你就助它們脫穎而出。

三十八歲:每個人都成為了講故事的人,
當他們確信自己的故事是「正確的」之後,他們一般都會被鎖在故事裏。

四十四歲:整個「自我」的概念都是一種空穴來風,
一種看似有用的神話,但卻充滿虛假。

四十八歲:沒有一個人是萬無一失的,
把另一個人當作活佛來崇拜無異於偶像崇拜。

四十九歲:我們必須在許多層面上與進行自我批判,這項任務往往很難順利達成。

五十一歲:即使有人去世,當您記住他們時,他們的某些部分仍然與您同在。

五十二歲:理解你的敵人比譴責他們要好。

五十五歲:一腦兒的把事情合理化,反而讓我們無法直接親身體驗。

五十八歲:生命之輪在神秘難解的人世間起伏。

六十六歲:還有很多東西要學……